站在机场外的广场上,任由太阳如何毒辣,都无动于衷,哪怕是她那晶莹剔透的肌肤,已经被晒的通红,仍是没有察觉一般,目不转睛的望着秦风消失的机场入口。

她能感觉到,秦风还在这座机场中,这种距离不远的感觉,让她感觉很踏实。

她留恋这种踏实。

但她没有给秦风打电话。

有些心事,没必要说,也不需要让他知道。

直到一个小时候,一架国际航班冉冉起飞,迅速的消失在远方天际,李秋雪心头狂跳,不安又空洞的心情油然而生。

她感觉到了,秦风随着那架飞机远去了。

越来越远。

远到,她感觉不到了。

“我爱你。”

轻轻的对空气说了一声,李秋雪这才转身离开,面无表情,眼神也是古井无波。

任谁,都不知道她此刻的心情。

……

燕京,季家。

在这个时间点,季施华一如既往的正在练书法,这是他的爱好,也是他准备研究一辈子的艺术。

书法多好?

温文尔雅,得体大气。

这门艺术,很符合他自认为的气质和身份。

季施华写了五个大字。

苍生皆蝼蚁!

磅礴大气,恢弘霸道,尤其应景他此刻的心境。

笔落之际,立刻有人鼓掌。

连连鼓掌的黑衣人赞扬不绝:“大少的书法,真是越来越登峰造极了,如此气魄,怕是王羲之在世,也不过如此了。”

“是登峰造极,还是自以为是,还得后人来评判。”季施华笑着摇了摇头,豁达随意:“重要的是,这五个字的蕴意。”

“苍生皆蝼蚁……”黑衣人笑道:“这五个字对大少来讲,简直量身定做,在大少面前,的确是每个人都如同蝼蚁,只要大少想,便有无数手段令蝼蚁身处祸害,若有蝼蚁望向挑战大少的威严,后果,只有一条死路!”

季施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,表现很谦逊。

但他心里是很满意这种评价的,也正因为这个黑衣人特别能说这种话,才会成为他季施华的随从。

正所谓,识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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